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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埠便民] 新生儿户口登记与身份证办理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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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8 00: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表于 2018-1-25 09:42:05

一、身份证办理常见疑问解答

1、身份证办理流程
先开票、再照相、最后录指纹,均需要本人亲自办理!
具体:本人持户口簿(或旧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开具免费照相票据—>到指定二代证照相馆照相—>从照相馆拿回身份证相片回执单—>回到户籍地派出所登记、按捺指纹—>本人45天以后到户籍地派出所领证。(代领:需本人在办证时提前指定一名亲属持凭条和户口簿领取)

2、多大岁数可办身份证?收费标准?
年龄没有规定,只要登记了户口即可办理身份证,年龄越小身份证有效期越短(16周岁以下5年有效期,16-25周岁10年有效期,26-45岁20年有效期,46岁以上长期有效)。年满16周岁者必须前往户籍地派出所办理第二代身份证。
首次办证为20元/次,到期换证、损坏换证也是20元/次但在领取新证时需要将旧证、坏证上缴;丢失补证收费标准为40元/次。

3、临时身份证办理流程?
在办理正式身份证后,方可办理临时身份证。如需办理,在正式身份证办理完毕后就地向派出所申领临时身份证,派出所当即受理,并在一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结。

4、身份丢失如何挂失?是否需要登报?
公安部目前已经建立身份证挂失系统,并正在进一步完善,如果您身份证丢失,可以本人到户籍地重新办理并进行申报挂失。登报挂失看您个人需要,认为需要可自行到市级以上报纸登报挂失。


春节期间大量外出居民返乡,人多时赣县区户政窗口白天早早地开始接待群众忙碌至天黑。

为了让群众早点办好事,户籍员晚上加班对各类代办业务进行整理,以备第二天送至县城户政科审批,并制作临时身份证(人太多,有的预约第二天领取)。


二、新生儿户口登记疑问解答

1、有结婚证、出生证上户流程
“第十九条 婴儿(包括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婴儿)出生后应在一个月内,持以下证明材料向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一)《出生医学证明》;
(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
(三)父母的《结婚证》(非婚生育的提供非婚生育说明);
(四)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人员,需同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2、有结婚证、没有出生证上户流程
新生儿父母有结婚证,但是新生儿没有出生证的,需到出生所在医院或者赣县卫计委补办出生证。在医院出生的,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在该医院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医院外出生的,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县卫生局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具体所需资料请咨询赣县区卫生局(电话:0797-4441376,地址:赣县区梅林大街19号)
补齐出生证后,参照第一条登记办理。 

3、有出生证、没有结婚证的上户流程
新生儿有出生证,但是父母没有结婚证的,需要父母进行婚姻登记后办理。对于无法办理结婚证的,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申请登记在母亲方的:持母亲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新生儿出生证原件以及母亲婚姻状况承诺书到派出所填写出生登记表,经责任区民警调查审核后予以办理。二是申请登记在父亲方的:所需材料和登记在母亲方一致,外加一个父亲和新生儿的亲子鉴定报告。
现实生活中夫妻一方离家出走不再回来,没有结婚的,参照以上处理。

4、既没有结婚证、也没有出生证如何登记
首先参照第二条,为新生儿补办出生证,随后参照第三条办理登记。

5、私自收养无户人员如何登记?
私自收养的未登记户口的,如若符合民政部门收养程序,可到民政部门申领收养证随后到派出所办理。
若无法办理收养证,则由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负责收集无户人员与收养人的DNA、人像等信息,确认非拐卖人员后,对无户人员生活、就医、就读轨迹等信息进行调查,按照无户人员实际生活和居住情况,并在征求无户人员自己意愿情况下按照规定予以登记在福利机构或者收养人户口上。

备注

1、身份证是需要本人亲自办理的。
2、上户口是不需要计划生育证明的。
3、请不要持虚假出生证前来办理,一经查实将没收假证,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
4、亲子鉴定需要到有资质的司法鉴定中心进行,赣州范围内可以到赣州司法鉴定中心(电话:0797-8266068,地址:章贡区八一四大道7-6号)和赣南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电话:0797-8283936,地址:章贡区医学院路1号)进行鉴定。
5、办事之前可以电话咨询,以免白跑一套。办理过程中缺少材料的,吉埠派出所将提供一次性告知单,把需补充的材料一次性告知您,让您清清楚楚办好事,不走冤枉路。

内容根据2016年《江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及实际情况稍有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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